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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已結束]實驗場所新公告列管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說明暨個人防護說明會(1100609)

因應環保署公告新增硝酸銨與氫氟酸兩項列為關注化學物質,即日起應配合法規規範辦理,

各實驗場所如有運作(含貯存)硝酸銨或氫氟酸,應確實配合運作規範。

因應疫情無法辦理實體說明會,以影片形式說明,如有問題務必洽詢環安中心。

 

 

 

有關使用氫氟酸之實驗場所,因應管理規範提升,務請遵照安全資料表之個人防護項目辦理,
並且必須備有解毒劑,其解毒劑之使用務必參照使用說明操作。

實際個人防護請詳閱供應商提供之安全資料表。解毒劑使用可直接洽詢解毒劑販賣供應商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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