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校內各單位產出空碳粉匣與廢電池之回收管道,請務必配合辦理。
1.依據廢棄物清理法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暨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辦理。
2.碳粉匣為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公告應回收項目,使用完畢之碳粉匣或墨水匣為由生產或經銷廠商逆向回收為主;勿投入本校廢棄物清運車輛。環安中心自114年3月1日起停止收碳粉匣與墨水匣。
3.乾電池與鈕扣電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回收項目,勿隨意棄置或投入本校廢棄物清運車輛,若有廢電池需回收可交由本校環安中心統一回收。
1.依據廢棄物清理法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暨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辦理。
2.碳粉匣為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公告應回收項目,使用完畢之碳粉匣或墨水匣為由生產或經銷廠商逆向回收為主;勿投入本校廢棄物清運車輛。環安中心自114年3月1日起停止收碳粉匣與墨水匣。
3.乾電池與鈕扣電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回收項目,勿隨意棄置或投入本校廢棄物清運車輛,若有廢電池需回收可交由本校環安中心統一回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