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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度 各單位相關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公告(6HR)

主旨:有關環安中心於115年(下同)10月21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假國際會議廳(旺宏館)辦理各級主管、工作場所負責人及環安委員會成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一、依新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附表14規定略以,工作場所負責人、各級主管及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成員應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其中該訓練應增列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、安全衛生管理與執行(含承攬管理)、現場巡視與績效評估及安全衛生作業標準與改善工作方法等課程6小時。
二、請各單位一級、二級主管、工作場所負責人(包含各實驗室負責老師)及環安委員會成員參加旨揭訓練課程,以符法制; 另請於1 0 月1 9 日前報名完成( 網址: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dwzmfgPk1SjTfuer2CEXyCWBu2WCwOinx6-wYmX_-RNxTvZA/viewform?usp=sharing&ouid=116073517925909429643),如當日無法到訓,將擇期辦理並公告於環安中
心網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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