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實驗場所人員,進入實驗室作業,應先完成實驗場所教育訓練,始能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。
教育訓練是以實驗場所之所屬特性(如化學性、生物性)來論定,即便人員可能不會從事該項操作,但因該場所具有所屬特性之風險,其場所內人員皆須符合相關訓練後使得於該場所進行操作。
提醒您:
本校實驗場所人員教育訓練說明簡表
實驗場所教育訓練 |
訓練時數 |
對象1 |
辦理方式 |
說明 |
「一般性安全衛生」 |
3小時(每三年需複訓3小時) |
所有實驗場所人員 |
實體課程 |
上學期開學期間 |
補訓 |
環安中心每季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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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單位自辦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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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危險物與有害物通識」教育訓練 |
3小時(每三年需複訓3小時) |
化學物質運作 之實驗場所人員 |
實體課程 |
上學期開學期間 |
補訓 |
環安中心每季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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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單位自辦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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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通識級」教育訓練 |
3小時(每三年需複訓3小時) |
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之實驗場所人員 |
實體課程 |
每學年下學期 |
補訓 |
環安中心每季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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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單位自辦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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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生物安全及保全」教育訓練 |
8小時(每一年需複訓4小時) |
生物實驗場所人員 |
實體課程 |
上學期開學期間 |
線上課程 |
衛福部疾管署網站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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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訓 |
環安中心每季辦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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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醫學院辦理2 |
備註:
辦理細則:
各實驗場所人員,依照進行實驗場所屬性和作業內容,接受以下實驗場所人員教育訓練。
所有參加實驗場所教育訓練之人員,請先完成本校「環安衛E化管理系統」帳號註冊申請,方能後續登錄受訓紀錄至系統中。
(1)環安中心每季辦理1-2次補訓課程。
(2)系所單位自辦:
(2.1)「一般性安全衛生」、「危險物與有害物通識」、「毒性及關注性化學物質通識級」教育訓練:
(2.2)「生物安全及保全」教育訓練:
依據113年1月22日本校生安會決議,「生物安全及保全」教育訓練,補訓部分除由環安中心辦理外,請生醫學院協助辦理。
實驗場所教育訓練中文場次(Schedule in English please go to the English page)
教育訓練名稱 |
訓練 |
訓練對象 (依實驗室屬性) |
有效期限* |
課程時間* |
近期實體課程(中文場) (in Chinese) |
線上課程* (非常態性課程) |
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|
3 |
所有實驗室人員皆須接受 |
3 |
每季辦理 1 場次 |
114年02月13日 09:00-12:00 |
未開放 |
危險物與有害物通識級教育訓練 |
3 |
具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之人員 |
3 |
每季辦理 1 場次 |
114年02月13日 13:30-16:30 |
未開放 |
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通識級教育訓練 |
3 |
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內之人員 |
3 |
每季辦理 1 場次 |
113年10月25日 09:00-12:30 |
未開放 |
生物安全教育訓練 |
4 |
生物實驗場所內之人員 |
3 |
每季辦理 1 場次 |
113年08-09月(預計開課月份) |
未開放 |
生物保全教育訓練 |
4 |
生物實驗場所內之人員 |
1 |
每季辦理 1 場次 |
113年07-09月(預計開課月份) |
未開放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