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保署化學局 於111年9月7日預告修正「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」草案https://reurl.cc/ERYrdn
共計新增管制關注化學物質十五種物質,新增管制物質為1,4-丁二醇、海罌粟鹼、一氧化鉛、四氧化三鉛、硫化鈉、硫氰酸鈉、β-荼(萘)酚、硝酸鈣、硝酸鈉、硝酸銨鈣、硝基甲烷、疊氮化鈉、過氯酸銨、過氯酸鈉及磷化鋁。(詳如附件表單)
因應公告後上述化學品將關係到本校是否需申請核可運作文件,以及實驗場所可於緩衝期間免責申報運作情形。
參考資訊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