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註: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:「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,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(3小時)。...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網路教學課程,事業單位之勞工上網學習,...,其時數至多採認二小時。」